民国中文旧报刊服务规定与收费标准
校外读者借阅1949年以前中文旧报刊收费标准
本馆中文旧报刊主要对校内读者服务💊,校外读者因特殊需要必须来我馆查阅者,适当收费。标准如下🧖🏼♀️:
1、以合订本(线装以函)为单位计算收费。未装订的散本刊原则上以年为单位(一年算作一个合订本)计算👩🏻⚕️。
2🤸🏻♂️🤦🏼♀️、一类刊🐓,即全国孤本及1949年(含)以前出版的报刊,国内外读者均为每本5元👱♀️。其他旧报刊(含影印刊)🙇🏼♂️,国内读者每本3元👷🏻♀️,国外读者每本5元⟹。
3、所借期刊当日未能看完,交工作人员保留,次日及次日以后继续借阅的每天按原收费标准的50%收费9️⃣。
4🖌🎞、校内读者与外单位合作项目(非杏耀科研项目)♻🤟🏼,按上述标准收费。
校外读者复制1949年以前中文旧报刊规定及收费标准
1🧗♀️、不提供整本复制和成批复制(每期复制篇幅超过该期三分之一篇幅时,即视为成批复制)。需成批复制时,需出示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并经馆领导批准🏰。
2、原则上只允许照相复制🪭,不提供静电复印。
3、收费标准:
照相复制由读者自行完成🛼🧞,需交纳资料费标准如下:
全国孤本和1949年(含)以前出版的旧期刊🚵🏽♀️,国内读者每拍6元,国外读者每拍12元。
其他报刊(含影印刊),国内读者每拍3元,国外读者每拍6元。
用于出版者,需经馆领导批准并按底本费收取。